汕头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月2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汕头代表团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副省长林少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茂辉参加审议。陈茂辉指出,汕头要进一步发挥特区立法权的优势,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促进汕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俊潮等省人大代表参加审议活动。代表们认为,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法定职权,立法有深度,工作有活力,监督有实效。特别是省人大对粤东区域协调发展等问题开展的专题调研,为省委提供了决策参考,也为推动汕头发展增添了动力。
陈茂辉在发言时指出,长期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非常关心、支持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省人大的立法实践和经验,对汕头用好立法权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汕头要学习贯彻报告的要求,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围绕加快发展和改善民生加强立法,把发展规划通过法规形式固定下来,为推动汕头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陈茂辉表示,汕头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例如,今年要对交通建设大会战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同时,要充分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通过代表向基层传达党委政府的政策精神,向群众释疑解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陈茂辉还建议省人大更加关注粤东经济社会建设,继续加强在区域城乡协调方面的立法;对“汕潮揭”同城化、汕头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予以支持,提出针对性意见为省委提供决策参考;并以连续五年***督办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的力度,推动韩江、榕江和练江污染整治工作的落实。
(记者陈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