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自然资公〔2019〕105号征收土地预公告
汕自然资公〔2019〕105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项目汕头段征拆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9〕199号)的有关要求,拟征收龙湖区龙祥街道、鸥汀街道、珠池街道、新津街道的集体土地共341.732亩,作为汕汕铁路(龙湖段)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汕汕铁路(龙湖段)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
拟征收汕汕铁路(龙湖段)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龙祥街道新兴经联社(10.697亩)、周厝塭经联社(308.835亩)、鸥汀街道鸥上经联社(0.588亩)、珠池街道内充公经联社(20.223亩)、新津街道金泰/珠津/金港/泽湖/高埕/金津/金龙/金凤/东龙经联社(1.379亩)等村居的集体土地共341.732亩,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汕头市自然资源测绘院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按《汕头市经济特区征地补偿条例》(汕市常〔2018〕5号)及《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汕府〔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汕头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举报。
七、联系电话:88849209、88469812。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