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为何要交3个月的租赁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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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选定住房后,认租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配租单位交付3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并签订租期不超过3年的租赁合同。申请人退租后,租赁保证金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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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3:30: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