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190660号建议汇办意见的函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190660号《关于提请组建深圳市精神专科医院集团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汇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坪山区现有区属公立医院三家(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社康中心32家,其中一类社康中心6家。目前,区人民医院有精神科医生1名,各社康中心共有兼职精防医生25名,区疾控中心有精防专职人员9名,全区社区精防专职社工22名,区人民医院已开设精神门诊。
二、办理结果
为贯彻落实国家《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要求和深圳市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布局,我区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充分发挥精神卫生联席会议协调议事职能,不断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关于“各区至少在一所以上综合医院或慢病机构建设有病床的精神专科”以及“加强各级各类精神卫生机构精神科住院服务与床位配置”的建议。我区在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加大精神专科人才引进力度,2018年经市卫生健康委批复,在区人民医院开设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门诊,在做好门诊服务的同时,正积极筹划在区人民医院设置精神病专科病房,承担我区精神疾病基本诊疗、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病症的转诊服务,指导各社康中心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二)关于“加强各级各类精神卫生机构精神科门诊服务”的建议。目前,区人民医院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门诊已正常开诊,并逐步优化精神门诊服务流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下一步,将通过大力引进、培养、转岗等举措,配齐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在社康中心设立心理咨询或心理辅导室,积极落实“五位一体”精神卫生防控体系。
(三)关于“完善医院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精神康复服务机制”的建议。我区将以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为依托,以区人民医院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门诊为纽带,以辖区社康中心为基础,探索建立基本诊疗、会诊、双向转诊、检查督导等机制,大力推进社康中心心理咨询或心理辅导室全覆盖,力争做到精神康复服务无缝衔接。
此外,我区拟安排医疗机构相关医护人员赴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等地精神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学习交流,聘请专家定期来坪山开展讲座等,提高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水平。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