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我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日常工作中的重大或疑难问题,坚持“合法性审查在先、决策在后”的原则,在法治轨道上谋划和开展工作,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规范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及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示管理规定》《行政执法记录设备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坪山区人力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决策程序、决策规则、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充分发挥制度在管人、管事等方面的规范和约束作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我区升格行政区的实际,按程序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深圳政府在线、坪山政府在线等向社会公告;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开《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进一步规范劳动监察行政执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劳动信访监督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等,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深圳市坪山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根据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查询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监督检查制度(试行)》《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个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内容和制定程序合法、合规。
(三)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成立我局法制工作机构,建立了以我局工作人员为主体,并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聘请有资质的律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制定《坪山区人力资源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律师顾问作用,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等法律服务,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讨论、论证等。
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行政执法工作。今年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5宗,其中拖欠工资类案件12宗,罚款43.7万元。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宗;受理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案件1宗。共办理劳动信访案件1228宗,涉及3145人。未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证了“双随机”抽查的全程留痕,确保执行到位,保障了我区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制定工作方案并建立了“两库一清单”名录库,其中双随机执法人员名录库15人,抽查清单共5类专业。全年共抽取监管对20家,完成率100%。
(三)严格落实“双公示”工作。根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要求,严格按照“双公示”规定时限要求,在区政府在线“双公示”专栏共公示了15宗行政处罚信息、39条行政许可信息,接受社会全面监督。
(四)加强案卷评查管理工作。根据市直部门指导,开展案卷文书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制作劳动监察行政执法文书。按规定参加2019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对评查发现出来的问题落实整改。
四、推进政务公开和强化监督
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妥善处理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应对突发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律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宪法,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及优秀率均达100%;组织6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行政执法考试,通过率为100%;组织全区各街道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开展2019年度劳动监察“执法大比武”活动,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加强普法宣传。制定普法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监察日常巡查、非法用工专项行动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政策法规普法教育与日常执法相结合,举办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活动,共计开展7期劳动关系知识讲座专业培训;组织企业开展劳动仲裁庭审观摩活动,共计举办4场庭审观摩活动,主要涉及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内容;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70000份,大力宣传劳动保障、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建设等劳动领域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