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四、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系统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0(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濠江分中心(汕头市濠江区疏港大道中海信汕头创新产业园内(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产 B1-02 幢 4 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对应项目的“公告详情”。 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有联合体的,则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准时到达交易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纸质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