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金平、龙湖区住建局: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汕头市市本级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标准的公告》(汕府〔2018〕17号,下称《公告》),市本级住房租赁补贴已开始接受申请,鉴于《汕头市市本级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细则》仍处于修订过程(市法制局审议中),为做好市本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本级住房租赁补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申请,实行工作日受理,申请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西厅市房产管理局窗口。公租房实物配租暂不接受申请(具体申请时间、地点视房源筹集情况由市房管局另行公告)。
二、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需提供家庭收入、住房、计生等证明材料,请贵局通知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申请家庭收入、住房、计生等情况的核查工作。同时,为规范申请材料,请使用统一制式的《申请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情况核查证明》为申请家庭出具收入情况证明。
三、请贵局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政策解读及信访维稳工作。
汕头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