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南佳漂染有限公司使用1台未经定期检验的载货电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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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详细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粤汕)质监罚字〔2017〕89号 |
处罚名称: | 汕头市金平区南佳漂染有限公司使用1台未经定期检验的载货电梯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汕头市金平区南佳漂染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8日至2017年10月30日使用1台未经定期检验的载货电梯。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处罚结果: | 1、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载货电梯1台;2、处以罚款115000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汕头市金平区南佳漂染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511MA4UU3FQ10 |
法人代表姓名: | 罗南雄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6 |
处罚机关: |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地方编码: | 440500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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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14:18: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