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66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并按以下要求报送有关推荐材料:
一、报送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综合报告、推荐人选数据库文件、《专家情况登记表》及***,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其中:
1、综合报告一式2份,包括本地区(部门)推荐人选情况、推荐意见等,加盖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或市直主管部门印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2、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人选数据库文件。请认真填报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库文件与综合报告信息一致。
3、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12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及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或市直主管部门印章(在“所在单位意见栏”加注)。
4、《专家情况登记表》***2份,包括被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2份。复印件须装订成册,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有关材料和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并附电子文档。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可登陆http://www.strs.gov.cn,在“首页-工作动态-公示通告-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中,如录入信息过程遇技术问题可登陆http://www.zhichen.com.cn/downloadshow.asp?id=220查阅。
二、报送时间
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材料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送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财政大楼9楼911室),请各区县、市直有关单位尽快部署,抓紧报送。对逾期报送、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列入评议人选。
联系人:李国升,联系电话:88179812,电子邮箱:stzck@126.com,邮编:515041
***:1. 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663号).rar
2. 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rar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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