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价监局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检查涉企收费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费用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做好涉企收费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价监〔2016〕1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做好涉企收费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6〕68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印发继续做好深圳市2016年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市质〔2016〕258号)的要求,市价监局在上半年开展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
此次检查从2016年8月8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检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落实情况,对2015年以来检查过的涉企收费单位开展回头查;二是检查税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等行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向企业收费的行为;三是检查中国深圳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华南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等港口航运经营主体的涉企收费情况;四是检查市经贸信委、市住房和建设局等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与中介机构挂钩,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增加企业负担的违规收费行为。
8月17日,市价监局在省发改委价监局的组织下,依法对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及其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并召开了进点检查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相关检查任务及各阶段安排,要求被查单位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发挥担当精神,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