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规模以下企业研发统计抽样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经科办、统计办:
现将《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规模以下企业研发统计抽样调查的通知》(深统通[2017]35号)转发给你们,现就贯彻通知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经科办、统计办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全市规模以下企业研发统计抽样调查各项工作。
二、开展样本企业调查。各街道经科办、统计办要加强调查员选聘工作,按照市统计局下发样本企业名单,组织调查员对样本企业进行逐个调查摸底,采用灵活方式(集中会议填报、***调查或电子报表填报)开展调查。
三、做好经费保障。按照区、街道分级负担的原则,区统计局负责各街道、企业统计员的培训和调查物资准备工作,各街道经科办、统计办参照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相关调查补助标准给予调查员适当发放调查补助。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2017年9月30日
(联系人:王逸青,联系电话:28292562,136****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