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小运量轨道交通首期示范线项目燃气工程监理服务遴选公告
一、遴选工程名称:龙岗区小运量轨道交通首期示范线项目燃气工程监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龙岗区小运量轨道交通首期示范线项目线路起自布吉站,依次沿铁东路、科技园路、金积嘉路、国芬路、布澜路、龙岗大道敷设,终于丹竹头站,全长约6.614km,设站10座,其中高架段长6.353km,地面段长0.261km。
全线共设置综合车场一座(停车规模16列位,设置运用库、检修库、综合楼,采用双层布置),位于国芬路北侧、广深铁路南侧绿地,出入线自国芬路正线引出,出场线长0.428km,入场线长0.333km。
全线共设置12座变电所,全部为室内变电所。
采用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初、近、远期均采用3编组,初期配置11列车。
本项目涉及燃气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燃气改迁工程、车场综合楼宿舍及食堂燃气安装工程。
三、主要工作内容:龙岗区小运量轨道交通首期示范线项目燃气工程监理服务。
四、遴选控制价:39.90 万元。
五、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暂定合同价款为39.90万元。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评审方法:采用直接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八、合同期限:自本合同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满为止,保修期2年。
九、结算原则:合同结算价=施工阶段监理服务酬金+保修阶段监理服务酬金。本合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最终酬金以监理范围内工程概算分劈投资额(以政府最终批复的为准)为基数进行计算,且不因工期、政策的变化而调整。根据《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十、服务酬劳的支付:(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暂定合同价的20%;(2)期中支付:燃气工程形象进度达到50%,支付暂定合同价的30%(累计50%);燃气工程形象进度达到100%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暂定合同价的35%(累计85%);
(3)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施工阶段监理服务酬金结算款的95%,余款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支付。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
(1)本次公告时间从2021年03月30日—04月02日止,响应承包商应于2021年04月02日18:00时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3010室(深圳市龙岗区新轨道交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宇,0755-2850795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报价人。
(2)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承包商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不另行通知。
十二、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3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新轨道交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