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农业灾后复产生产设施项目资金补助公示(第四批)
斗门区农业灾后复产生产设施项目已进入验收,经相关部门和验收组对材料审查核实后,对第四批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进行公示。
公示期从9月20日至24日,共5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话等形式向斗门区农业局反映。以企业名义反映的须加盖企业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真实身份和具体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我局将资金拨付。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436号;邮政编码:519100。
联系人:黄泳姿
联系电话:0756-5151332
***:第四批斗门区农业灾后复产生产设施项目补助资金名单
珠海市斗门区农业局
2018年9月20日
斗门区农业灾后复产生产设施项目补助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申报金额(万元) | 项目验收金额(万元) | 拟补助金额(万元) |
1 | 珠海市聚农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 680 | 583.10 | 174.93 |
2 | 珠海市一洋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680 | 136 |
3 | 珠海市之山水产发展有限公司 | 666.98 | 636.67 | 191 |
4 | 珠海市伊慕庄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5.2 | 32.65 | 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