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卫生计生局关于公开邀请公立医院院长薪酬制度改革专项调研承办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公立医院院长薪酬改革政策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区属公立医院院长薪酬的管理,我局拟近期开展区属公立医院院长薪酬制度改革调研工作。为做好本次调研工作和做好院长薪酬制度设计,现公开邀请公立医院院长薪酬改革专项调研承办机构负责本次调研,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属公立医院院长薪酬制度改革调研
二、专项调研要求及成果
1、了解国家、省、市公立医院院长薪酬制度的政策背景;
2、摸清我区公立医院院长薪酬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
3、对标兄弟区或其他省、市院长薪酬先进经验;
4、提出对策或建议;
5、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6、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前瞻性、可落地的《龙岗区公立医院院长薪酬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三、项目完成时间
预计整体调研项目不超过3个月,最终调研成果以我局审核验收为准。
四、项目费用要求
项目费用应包括开展专项调研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总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五、承办机构资质要求
1、调研承办机构必须为熟悉卫生经济学科及相关领域理论研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术团体或专业咨询类机构组织,能够开展本专业领域的创新理论与应用研究,具有雄厚的学术研究实力和学术积累,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2、调研承办机构需安排1名主要负责人牵头本项目,组建至少不少于3人的研究团队,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调研。
3、承办机构团队对深圳市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近况有一定了解,如近年具有同类专项课题研究成果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报方式
请承办机构提供《调研计划书》(详见***)、法人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连同具体报价清单,加盖单位印章后,于2018年9月17日下午18:00之前递交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卫生监督综合大楼1101室。
申报截止后,我局将择期选定专项调研承办机构,并通知选定的承办机构和签订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电话:0755-89551850)
***:调研计划书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1日
相关***:
***调研计划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