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DR维保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2台DR维保服务进行院内公开采购(详见***1),欢迎符合条件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凡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二、递交投标资料时间:2021年1月27日8:00~2021年2月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洽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递交投标资料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410。
五、请各参与供应商按公示要求的时间,将以下证件资料按项目制作好资料一份,递交至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具体如下:
1、供应商资质证照及设备维保资质等资料;
2、球管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证件;
3、不作为医疗器械注册产品须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打印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文件;
4、近三年同品牌型号设备维保服务用户名单;
5、设备维保资质、技术人员信息、相关授权书等资料;
6、详细的维保方案及报价等资料,2台设备合并报价;
7、与综合评分法评分要素相关的其他资料。
六、注意事项
(一)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二)以上资料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如资料存在缺项或不全,均视为该项没有,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请各供应商递交资料前认真核对。
(三)综合评分法评分要素:
七、有关本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进行查询
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设备科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77号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410
网址:http://www.lg.gov.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严工,0755—28453006
***:
1、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设备维保要求
2、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