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开展保障性住房和人才政策巡回宣讲
为加大人才工作服务力度,4月2日上午,由龙岗区经济促进局主办的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政策和人才政策巡回宣讲会在横岗街道拉开帷幕。龙岗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区住房和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政策宣讲团队,为横岗辖区内近百名企业代表现场解读龙岗区委区政府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会上,宣讲团队成员重点对龙岗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情况、租售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分配方式等内容做了详细解读,同时,还对区优秀专家和区优才评选条件、待遇、程序,人才资助的标准及申请程序,人才服务机构及内容,人才引进入户要点进行了详细介绍,并一一解答了与会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参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龙岗区出台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对企业引进、激励和培养人才提供了很好的政策保障,也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区经促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接下来该局将在各街道以及重点工业园区进行保障性住房政策以及人才引进政策的宣讲。
据悉,龙岗区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推出了保利上城等8个项目共4690套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使用权价格在5000元-7000元每平方米之间,租赁价格按照租赁期限的长短,在7元-16元每平方米每月之间。未来2年,龙岗将陆续推出2万余套人才公寓,供前来龙岗发展的创新能手们安家。同时,龙岗区每年投入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工作,对高层次人才创业、中高层次人才素质提升、高技能人才、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基地等给予相应的资助。
政策导引:
一、龙岗区人才保障性住房政策
(一)企业的申请条件: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龙岗,本年度、上年度或上两年度的平均税收达到100万元,且人才数量达到20人。
(二)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一是出售使用权,期限以60年为原则,具体按照住房土地实际剩余使用年限确定;二是长租,租期分为5年、10年、15年、20年四种。企业获得使用权或者长租后可以免费提供或者以合理的价格配租给职工,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租赁给非本企业员工。
(三)企业申请流程:提交资料(申请表、承诺书、营业执照、法人资料、纳税证明)主管部门初审区住建局受理区人才安居工作组审批(确定房源安排)签订合同一次性交付房款或租金入住人员备案。
(四)人才的保障范围:除《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范围外,还包括中高级的技术工人、中级、高级技师,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学历。
官方网站:http://www.cb.gov.cn/public/index1.aspx
咨询电话:28589933、28589993
二、龙岗区人才引进政策
(一)毕业生接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接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
2、本市院校毕业生;
3、本市生源毕业生。
重要提示: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二)积分制在职人才(含调干、招调工)引进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人才引进积分分值达到100分的,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
3、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说明:申报人员须在本单位有社保缴交记录,且当前为正常缴交状态。);
4、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5、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官方网站:http://www.szhrss.gov.cn/
咨询电话:28949257、28943908、28903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