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山区十三五公共机构能源审计项目中标公告20171027153803
本中心组织实施的深圳市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山区十三五公共机构能源审计项目(编号:NSCG2017176208)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法:抽签法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文件:
因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开发原因暂无法实现网上公开,如有需要可到中心相关部查询。
三、投标供应商及其公开招标报价:
A包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万元) |
1 | 深圳市嘉力达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2.1915 |
2 |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 132.5000 |
3 | 石家庄弘益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87.4600 |
4 | 深圳市绿创人居环境促进中心 | 126.6500 |
5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35.6800 |
6 |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 119.5256 |
四、供应商废标原因:
包组 | 废标原因 |
A | 本项目共有6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其中3家未能通过初审,具体原因如下: 1、深圳市嘉力达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关于投标人已纳入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发布的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名单的相关网页截图及网址或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测试资质的资质证书。所提供的节能公司备案名单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名单不符,不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条要求,根据资格性审查表第1条规定,该投标供应商未能通过初审。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完工期(天)栏目填写90天,而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故其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根据符合性审查表第6条,该投标供应商未能通过初审。 2、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完工期(天)栏目填写90,而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故其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根据符合性审查表第6条,该投标供应商未能通过初审。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备注栏目填写A包:46***00.00元;B包:429300.00元;C包:429300.00元,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A、B、C标段报价,视为未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符合性审查表第7条规定,该投标供应商未能通过初审。 3、石家庄弘益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关于投标人已纳入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发布的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名单的相关网页截图及网址或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测试资质的资质证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及公示的网页截图与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名单不符,不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条要求,根据资格性审查表第1条规定,该投标供应商未能通过初审。 |
五、公开招标转单一来源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中标价:
包组 | 标段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万元) |
A | A |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 43.4000 |
B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41.2128 | |
C | 深圳市绿创人居环境促进中心 | 46.4940 |
六、项目评审专家:
包组 | 标段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万元) |
A | A |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 43.4000 |
B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41.2128 | |
C | 深圳市绿创人居环境促进中心 | 46.4940 |
本公示期限为三日。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755-26662884,监督电话:0755-26561423。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