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将风临洲苑居委会物业调整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用房使用的公示
风临洲苑居委会与宝安区中医院海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物业相临,面积194.99平方米。因海旺社区办公场所已搬迁至新锦安壹号公馆,目前风临洲苑居委会已退回区公共物业管理局。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使用面积,拓展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经我局与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协调,拟申请将该物业移交我局作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拓展用房使用。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至5月10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对风临洲苑居委会作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拓展用房使用有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受理部门: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宝安区海秀路3号宝安区公共卫生大楼508办公室
联系电话:23316349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