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污水处理费和卫生费启用非税收入票据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精神以及市国税部门对自来水水费***使用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委托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斗门供水分公司代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卫生费将于2016年5月1日起从自来水水费***中分离,并启用单独的非税收入票据。非税收入票据启用后,污水处理费和卫生费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不受影响,不改变自来水用户原有缴费方式,不影响居民用水现状。
特此通告。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热线:0756-8899110
珠海市斗门区财政局
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
珠海市斗门区市政管理所
珠海市斗门区环卫管理所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城乡建设办公室
2016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