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7日发表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第三条 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统一领导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成的人口普查机构(以下简称普查机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本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第四条 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
  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五条 普查机构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介,开展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七条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人口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第八条 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
  第九条 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方案(以下简称普查方案),报***批准。
  人口普查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对认真执行本条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第十二条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第十三条 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 人口普查采用国家统计分类标准。

  第十五条 人口普查登记前,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完成户口整顿工作,并将有关资料提交本级人口普查机构。
  第十六条 人口普查登记前应当划分普查区,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为基础划分,每个普查区划分为若干普查小区。
  第十七条 每个普查小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员,负责入户登记等普查工作。每个普查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指导员,负责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普查员的工作,也可以直接进行入户登记。
  第十八条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第十九条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可以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社会招聘。借调和招聘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公民作为志愿者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第二十条 借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招聘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在人口普查经费中予以安排,由聘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一条 普查机构应当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全国统一的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执行人口普查任务时,应当出示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
  第二十二条 人口普查登记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应当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
  第二十三条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向人口普查对象说明人口普查的目的、法律依据以及人口普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人口普查对象应当在普查表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 普查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拒绝、抵制人口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的普查资料。
  第二十七条 人口普查实行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普查机构应当对人口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对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
  第二十八条 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人口普查数据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进行数据处理,并按时上报人口普查资料。
  第三十条 人口普查汇总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予以公布。
  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人口普查数据,由国家统计局以公报形式公布。
  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公布本行政区域主要人口普查数据,应当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核准。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做好人口普查资料的管理、开发和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咨询等服务。
  第三十二条 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普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
  第三十三条 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人口普查数据不得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资料、编造虚假人口普查数据的;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的;
  (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人口普查资料的;
  (四)违法公布人口普查资料的;
  (五)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六)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人口普查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五条 普查机构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活动中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执行普查方案的;
  (二)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的;
  (三)要求人口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人口普查资料的;
  (四)未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报送人口普查资料的;
  (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人口普查资料毁损、灭失的;
  (六)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
  普查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行人口普查任务,予以通报,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人口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
  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等人员的普查内容和方法,由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规定。
  交通极为不便地区的人口普查登记的时间和方法,由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的资料计算。
  台湾地区的人口数,按照台湾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资料计算。
  第四十条 为及时掌握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03:02:57重新编辑
深圳公明镇上村元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李松蓈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大围沙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上村下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红星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南庄新村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李松蓢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塘尾兴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成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将石石围油麻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将石南庄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街道长圳村长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明镇根竹园大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马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街道大围沙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将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怡景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街道东坑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圳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组织关怀暖人心
  2. 市人大常委会到白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
  3. 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3 23:59:42
  5. 交通执法一周简讯
  6. 三水新闻2021年3月17日(文字)
  7. 邓国斌副书记视察中心工作
  8. 乐平镇保安村委会沙洲岗旧学校发包公告
  9. 我局开展水产种苗专项抽样检查工作
  10. 区司法局召开全区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
  11. 比拼食安快检功力筑牢舌尖上的安全
  12. 区经科局召开2014年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暨重点工作部署大会
  13. 我区在全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培训班作档案管理经验介绍
  14. 西南农林渔业局全力以赴抗击台风山竹
  15.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杨梅辑罗伏户鲁村片区土地(鱼塘)竞投租赁公告
  16. 芦苞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7. 市人大赴我区开展立法调研
  18. 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0年第一批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结果的公告
  19. 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飞驰客车三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 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到白坭镇指导工作
  21. 三水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野生动物执法工作
  22. 大塘镇举办爱家学法防邪护家妇女学法防邪知识竞赛
  23.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地名通告
  24. 芦苞镇中心网格化信息化专职网格员递补公示
  25.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念德村坎头布股份经济合作社赤巷东队村民小组蔗头地土地交易取消公告
  26. 乐平镇开展春节前农产品安全大检查
  27. 市委副书记吴志强到我区调研维稳综治重点工作
  28. 佛山市三水山摩无机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29. 关于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的公告
  30. 我局召开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培训会议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观摩会
  31. 三水区召开粤心安舒心驿站社会心理服务全覆盖工程工作推进会
  32. 关于(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佛山市三水区人脸识别技术系统网络租赁及安全服务项目的论证会公告
  33. 部门村委联合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对广东重要批示精神
  34. 村(社区)巡察组第一组向大塘镇大塘社区六一村大塘村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35. 第八届佛山(国际)物流合作洽谈会开幕
  36. 佛山市三水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公示
  37. 团结实干共创交通运输工作两个转变
  38.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召开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座谈会
  39. 佛山市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五位一体专业建设计算机及多媒体设施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40. 佛山市旭田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41. 区公资系统召开2017年度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仪
  42. 区镇联合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43. 三水区审计局党员干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
  44.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北江科创园片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及产城空间概念规划设计的中标成交公告
  45. 新农村快报第97期
  46.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联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基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鱼塘竞投承包公告
  47. 密锣紧鼓蓄势待发
  48. 佛山市联大粉体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49. 乐平镇三江社区卫生服务站等项目选用中介服务单位的公告
  50. 积极推进省教育强镇复评工作
  51. 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等帮扶单位到遂溪县架岭村开展精准扶贫对接工作
  52. 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全面收集群众意见——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资源)领导班子成员到挂钩
  53. 防汛责任重肩挑狂风暴雨不畏惧
  54. 大塘镇深入厂企开展查环查孕工作
  55. 园区企业亮相国际展引全球新媒体全网关注
  56. 乐平镇举办2011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业务培训班
  57. (2020年)区住建水利局工作简报第329期保障我区岁末年尾阶段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我局黄星海副局长带队检查建筑工地
  58. 关于一门式办理的公告2
  59. 刘健宇完善村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60. 关于2015年10月16日10月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6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佛三拍2009005
  62. 顺德区妇联到云东海街道融爱家庭服务中心参观交流
  63. 三水安泰墓园新增墓区工程监理
  64. 关于调整足球场塑胶跑道排水系统改造项目建设规模的审批前公示
  65.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润利和五金电器厂建设项目受理公告
  66. 省水利厅三打两建督导组到我局召开全市水务系统三打两建工作会议
  67. 区农机监理所参加市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检查
  68.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小学学生活动场所改造工程招标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69. 高地园地块项目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70. 区卫计局召开推进两建工作会议
  71. 芦苞镇继续开展夜间执法排查违法排污行为
  72. 云秀社区开展山水鉴之文人画分享沙龙社区教育学堂
  73. 佛山市中医院三水医院后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74. 我局召开全区春耕生产和种粮补贴工作会议
  75. 西南街道江根村委会开展2019年健康大讲座之老人肠胃不好怎么办专题讲座活动
  76. 华南理工大学三下乡大学生志愿者到芦苞开展环保宣传
  77.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购置办公设备电子反拍采购公告
  78. 西南街道办游泳池改造工程公告
  79.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扩建皮卡和SUV生产线(佛山)技术改造项目
  80. 开展商贸领域检查营造安全安心环境
  81. 佛三(挂)201104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告
  82. 白坭镇召开节能降耗及清洁生产培训班
  83. 大塘镇开展2015年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84. 强化部门联动狠抓生产食品两大安全
  85. 关于拟确定三水区2018年度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公示
  8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01 19:05:28
  87. 省渔政总队到我区督察渔政执法工作
  88. 大塘镇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89. 三水区乐平镇儒家天下文化公园项目施工监理
  90. 三水对口帮扶遂溪结硕果松树村的甜蜜逆袭记
  91. 西南召开教育工作座谈会畅谈教育扩容提质
  92. 乐平镇开展活禽市场休市整治行动
  93. 三水新闻2016年05月24日(文字)
  94. 农村集体资产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独树岗村桂轩队来竹湖鱼塘交易结果公告
  95. 让青少年正面从容地进入青春期
  96.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党建工作简报(2021年第53期)
  97. 三水园10家企业亮相中陶产品展
  98. 三水新闻2017年04月19日(文字)
  99. 2014年佛山市农村妇女增收致富送课活动在大塘镇举行
  100. 多部门联合行动突击检查餐饮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