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新函201773号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关于宝安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73095号建议的答复
深宝新函[2017]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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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关于宝安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173095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赵海翔
陈尚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38区新乐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社区民生项目(健康服务中心、家政服务站、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宝安38区新乐花园、39区海乐花园是1994年建成的住宅小区,小区房龄接近23年,整体较为陈旧,部分房屋经鉴定属于C级危房,为妥善处理房屋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4日,黄敏书记召开38区、39区房屋安全隐患处置工作会议,决定对两个小区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将以公共利益优先,以政府为主导,按照“政府主导+国企实施+人才房建设”的模式进行改造,并明确由区住建局统筹整个棚户区改造工作,宝安区人才安居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测绘、专项规划和补偿安置协议的制定,由新安街道负责业主签约搬迁安置工作。目前该项目专项规划公共配套指标具体为社区警务室100㎡,老人日间照料中心75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120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0㎡(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市民学习中心。社区管理用房等)。
联系人:徐妍妍
电 话:29371206
新安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