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垃圾房建设工程(三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垃圾房建设工程(三期) | ||
建设单位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海洋和农渔局 | ||
工程地址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 ||
招标内容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垃圾房建设工程(三期)工程内容为:建设港区办公区、北七路及电厂一路等三个双箱垃圾房,本项目预算价为465778.72元,预算审核价为461081.37元,施工预算详见***。本项目采取包工包料固定价总承包方式,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保修金。 |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工期 | 90天 |
评标办法 | 电脑摇珠小号中标 | 包干价 | 461081.37(含接水费等41600元) |
投标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企业。 | ||
咨询电话 | 7268895(严生) | ||
报名须提供资料 |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现金)50000元现场查验。 5、外来企业需出示珠海市外来监理企业年度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
备注 | 1、 2011年7月26日14时区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及答疑,15时开标。 2、 履约保证金50000元中标人当场交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 中标价中的接水费等(包括造价咨询费、放线和竣工规划验收测量费、按实支付的接水费、设计费等共计为41600元)由中标人承担,并需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限支付给相关单位,开标后中标价不作调整,中标人应考虑所有可能的中标风险。 4、 中标后未能及时与甲方签订合同或因中标人自已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工作,以后将会被拒绝参加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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