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汇通物流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对珠海汇通物流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汇通物流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
2、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大道北侧,项目为码头配套的货物堆存中转仓库,主要用于PTA、成品纸、聚丙烯的仓储(不贮存危险化学品)。项目实际总投资1879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占总投资的0.2%。
3、主要污染物:食堂油烟、发电机废气、生活污水、噪声
4、验收监测单位:珠海天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由珠海天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验收监测,报告结论显示:项目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区标准要求、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发电机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
三、验收检查结果
项目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查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
四、公示时间
自上网公示起7日内
五、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7268461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