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召集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南屏宏兴股份公司违章建筑商铺安全隐患
2007年1月18日,区安委办牵头会同市城管执法局、拱北执法大队、南屏执法中队、南屏镇政府、廉泉居委会和宏兴股份公司对南屏镇环屏路从伟记大排档至惠发商业城路段两侧约1000平方米的铁皮棚房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区安委办召集相关部门立即召开现场会议,协调解决南屏宏兴股份公司违章建筑商铺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南屏宏兴股份公司违章建筑商铺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会议明确了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责任,提出具体整治措施:一是宏兴股份公司和廉泉居委会作为业主,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未拆前要加派人手24小时巡查;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动员个体经营户尽快找出路,做好搬迁的准备;并保证承诺自行拆除的具体日期和方案,报市行政执法局批准;二是南屏镇府要加强检查和督促宏兴股份公司、廉泉居委会落实隐患整改工作,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拆除工作,同时做好社会维稳工作;三是行政执法部门作为职能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区安委办积极协助市、区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