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16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盐田区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取得良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继续坚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由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队)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我局于2011年制定了《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政务公开暂行办法》,按照该办法,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点、进度落实到时限,切实做到领导有力度、制度有保障、工作有落实,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我局本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通过各大报纸、电视台、网站公开了一系列内容,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1、机构信息:主要包括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综合科、信息指挥科、法制科、一中队、二中队)职能职责及联系方式等。
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等规划土地监察相关法律法规。
3、业务及其它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57篇,通知公告、部门财政预决算、统计数据、年度工作计划、规划性文件等24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无偿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未产生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收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总体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根据区政府网站更新相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调整了有关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但也存在有待改进之处,如信息公开的内容要进一步完善,让信息更新更全面、及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效率。
盐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