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宗网络***案一审宣判
涉案金额达1.4亿多元,九名被告均被判刑
涉案金额高达1.4亿多元,备受关注的我市首例利用网络***案件,5月27日下午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九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从2004年,备受关注的2006年世界杯足球外围赛开始在世界各大洲展开,时刻关注比赛进展的不仅有全世界的球迷,还有各地的博彩公司和网络赌徒。就在这年的5月,珠海人朱×顺利用台湾宝盈博彩公司足球投注网开始赌球活动,他以多个户名分别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所、建设银行设立帐户办理相关赌资的转账。并在广西柳州雇请被告人陈×锦及秦×(另案处理)协助其接受他人投注,雇请杨×冬(另案处理)在珠海市协助赌资的转账。
截止2004年11月,被告人朱×顺还发展了佛山人吴×鹏及江门、北京、大连、天津等地多人作为下线,并接受下线的投注额8000多万元人民币,后再投注给台湾宝盈博彩公司,朱×顺从中收取投注额的0.75%的“水钱”及该公司所赢款项的10%,共获取非法所得人民币460多万元。
被告人吴×鹏通过被告人朱×顺提供的宝盈博彩公司公开网址上的帐号向广西柳州的被告人陈×锦及秦×投注,被告人吴×鹏在***期间投注的欧洲五大足球联赛投注额约人民币500多万元,他也从中收取0.75%的“水钱”,共获取非法所得人民币3.7万元。
此外,2004年9月,被告人吴×鹏还通过被告人朱×顺提供密码、帐号和担保的协助下,成为台湾宝盈博彩公司“***”***的代理,他以甘某志、刘某等户名分别在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设立帐户办理赌资的转帐,并在海南省海口市雇请被告人吴×凤、梁×祥、关×及吴×莲(另案处理)协助他接受他人投注,他还在广东省佛山市发展被告人赖×华、谢×荣、刘×勇等下线,接受下线的投注,至2004年11月,被告人吴×鹏共接受他人“***”投注额共人民币6000多万元,获取非法所得人民币200多万元。被告人赖×庆获取非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后朱×顺、吴×鹏、赖×庆、陈×锦、吴×凤、梁×祥、关×、谢×荣、刘×勇九名被告人分别在广东、广西等地被抓获。查获赃款近500万元。
今年4月4日,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向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指控上述九名被告人犯***等罪行。香洲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于5月27日下午进行了公开宣判。该院认为,朱×顺等九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网络***,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其中,被告人朱×顺、吴×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他六人是从犯,因朱、吴两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待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且揭发他人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具有自首、立功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所以,根据案件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处被告人朱×顺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他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宣判后,上述九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香洲区人民法院对朱×顺等九名被告人犯***罪一案的公开宣判,既有力的配合了国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刑事政策,又能就个案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