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园街道关于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时限的通告
为了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方便辖区群众办事,桂园街道办事处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在不违反法定程序的前提条件下,缩短人口计生、城市管理、劳动服务保障、社会事务共16项服务项目的办事时限(详见***)。
通告内容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感谢辖区广大群众支持,欢迎监督。
特此通告。
桂园街道办事处
2013年6月25日
桂园街道简化办事程序一览表 (2013年6月13日) | |||
科室 | 事项名称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一、计生科 | 1、公务员招考需计生证明 | 10个工作日 | 缩减至5个工作日 |
2、户籍人口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租赁住房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 10个工作日 | 时限缩减至5个工作日 | |
3、办理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 | 5个工作日 | 时限缩减至3个工作日 | |
4、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办理程序(子女为病残儿的夫妇) | 10个工作日 | 时限缩减至5个工作日(上报办结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 | |
5、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办理程序(再婚夫妇) | 10个工作日 | 时限缩减至5个工作日(上报办结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 | |
6、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办理程序(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后怀孕的夫妇) | 10个工作日 | 时限缩减至5个工作日(上报办结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 | |
7、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办理程序(属政策外生育的人员夫妇) | 10个工作日 | 时限缩减至5个工作日(上报办结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 | |
8、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办理程序(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的夫妇) | 10个工作日 | 时限缩减至5个工作日(上报办结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 | |
9、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 立案:7个工作日;做出征收决定:5个工作日;送达:7个工作日。 | 立案时限缩减至5个工作日;做出征收决定缩减为2个工作日;送达缩减为3个工作日。 | |
二、城管科 | 1、犬只等级 | 6个工作日 | 当事人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当天办结;如资料不齐,将资料退回给当时人,并说明缺少的资料及资料的格式。 |
2、户外广告招牌 | —— | 户外广告招牌的审批表格内没有体现出,需要城管科加盖意见的部分,根据户外广告招牌的审批规定,街道无审批权限,需要到市、区城管局审批。 | |
3、树木修剪 | —— | 在当事人提交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当天给予审批,并送区城管局审批。 | |
三、劳动保障所 | 1、零就业家庭核准 | 15个工作日 | 缩减至8个工作日 |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申请 | 20工作日 | 删减社区办理环节,时限缩减至10个工作日 | |
3、临近退休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 15工作日 | 删减社区办理环节,时限缩减至10个工作日 | |
四、社会事务科 | 1、由街道办事处审批的居民临时救助事项 | 10个工作日 | 街道办事处审核缩减至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