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公证处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司法部于8月14日发布了《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珠海市香洲公证处于8月15日下午下班后紧急召开全体公证人员会议,对上述《通知》的等文件精神及具体规范进行研读、学习。香洲区司法局局长吴涛、副局长欧博辉、政工科科长闫文杰出席了会议并作出***。
会议要求,公证处全体人员必须高度重视《通知》的各项具体规范,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执行,会后要抓紧抓实,自查自纠,督促公证人员严守“五不准”底线,提高公证执业风险意识、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严管严防错证假证,加强公证质量。会议同时强调,要对外做好宣传工作,考虑到《通知》的执行会引起部分办事群众的不解或不满,我处专门制作委托处分房屋公证的《告知书》并张贴于咨询台,并配有专人负责向群众宣传《通知》相关规定,析疑并给予指引,确保《通知》各项规定可以有效贯彻落实。
会上,我处结合实际情况对《通知》的落实形成了具体的操作规范:必须采用“证件视读、单独谈话、交叉印证、身份证识别仪核验”等手段严格审核公证申请人的身份;必须详细询问公证申请人出售房屋的意思表示及原因,审查申请人与受托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一经查实属于担保性的委托公证,坚决不予办理;必须依照房屋委托公证“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的原则,申请人委托抵押、解押、出售房屋应当分段办理;必须尽最大义务审查申请人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公证员对“合理怀疑”的公证申请,应当及时提请公证机构进行会商研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确保受理案件的真实、合法,降低执业风险,杜绝错证假证。我处将严格执行《通知》各项规定,在保证公证案件质量的同时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不断完善便民措施,不断开拓新的公证业务,全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