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房东主体责任强化出租房屋管理——教育社区开展出租屋管理培训会议
为严格落实出租屋主管理出租屋的主体责任,9月4日上午,教育社区党委邀请公益律师李素娟在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出租屋主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为现场40多位出租屋主学习宣传《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
会议邀请了社区驻点律师李素娟为参会房东做培训,李律师利用PPT,详细地介绍出租人应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违定的处罚,通过案例讲述房东和租客的权利与义务,并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同时,教育社区工作人员给大家派发《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
随后,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珠海市人和出租屋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指引”培训,悉心教导出租屋主如何申报,并手把手教导不懂操作的出租屋主,引导出租屋主进行房屋登记和督促租客进行居住登记。
最后,结合开展“出租屋主消防安全约谈会”,分析出租屋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隐患,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警醒出租屋主履行应尽的安全责任,各位屋主还观看了出租屋火灾警示教育片,深刻认识到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此次活动同时还开展禁毒、反***、扫黄打非等法治宣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是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系列活动和全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之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的鲜活体现,营造了平安、和谐的社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