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派员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函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福香办〔2009〕12号
关于请派员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函
广州军区技术局:
贵单位建设的深圳市海景花园住宅楼,已具备业主大会的成就条件,拟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五十一条规定,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应有建设单位代表一名,为此,请贵单位派员参加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专此函达,务请回复!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请派员 业主大会 筹备组 函
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09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5份)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04:38: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