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选址与用地预审合办办理实施细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自然资字〔2019〕978号)
横琴规划国土局、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19〕4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规划用地改革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97 号)有关要求,做好我市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拟定了《建设项目用地选址与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实施细则》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请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反映。
***:1.建设项目用地选址与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实施细则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实施细则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