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锐锋闫小培任副市长
2004年04月17日 14:02 深圳晚报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同时任命政府部门6位局长■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分别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的决定
本报记者康剑波报道为期3天半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昨天结束。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吕锐锋、闫小培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李德成、王穗明的副市长职务。会议表决通过了任命市政府有关局局长的议案,任命6位局长。
本次会议上,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提请任命吕锐锋、闫小培为市政府副市长。因李德成同志已担任政协主席,王穗明同志已担任市委组织部部长,提请免去他们的副市长职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人事任免案,并根据表决结果,作出了任免决定。
会议决定任命陈彪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盛斌为市贸易工业局(市政府能源办公室)局长(主任),王学为为市科技和信息局(市信息化办公室)局长(主任),管林根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玉堂为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王为市规划局局长。
会议决定任命佟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白新潮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荣俊代表黄丽满给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分别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事条例的决定。会议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畜禽屠宰与屠宰检疫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草案修改稿)》在表决时未获通过。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度立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沙荷路等项目政府投资计划的决议和关于批准深圳市与韩国光阳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
副市长吕锐锋
正正派派做人实实在在做事
我是1983年调入深圳的,21年来,是党组织和深圳人民培育了我,是深圳这方热土锻炼了我,我对深圳充满感情。面对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的宏伟目标、面对政府要建设成为服务型政府的职能定位,面对市民的高标准、严要求,我深感自己的阅历、知识和能力水平还有不足。今后,我将努力在实践中完善自己,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正正派派做人,实实在在做事,加强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学习,忠实履行职责,鞠躬尽瘁、兢兢业业地投入工作,做一名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干部。
吕锐锋简历
男,49岁,汉族,***党员,大学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哲学系。1972.09~1973.07广东省惠东县人民医院职工;1973.07~1976.07惠东县委办公室、铁冲公社党委办公室干部;1976.07~1978.03惠阳地委组织部秘书科干事;1978.03~1982.01中山大学哲学系学生;1982.01~1983.06中山大学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事;1983.06~1988.08深圳市委组织部干部处干事、副科干事、正科干事,干部一处副处长;1988.08~1991.06深圳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处长;1991.06~1993.05深圳市人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3.05~1994.02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1994.02~1998.02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部机关党委书记、市纪委委员;1998.02~2001.07盐田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区长;2001.07~2001.10福田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2001.10~2003.03福田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2003.03至今福田区委书记。
副市长闫小培
发挥专业特长变压力为动力
从一名学者到一名领导,角色的剧烈变化使我深感压力很大。深圳正向国际化城市迈进,和其他城市相比,依法行政和法制环境都较好。我来深圳就职,既感到荣幸,更感到压力很大。但是信任重于泰山,挑战和压力也能产生动力。这种动力主要来自几方面,首先是我肩负着多方面的重托,包括省委以及深圳市的信任,民主党派的殷切希望,***领导下的多党合作政治制度的落实等等。其次,深圳人大的监督力度比较大,人民素质比较高,参与意识比较强,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比较好。第三是我的专业背景在实践中能发挥重要作用。
当选后,我将加倍学习,尽快进入角色,更好地在实践中发挥专长,踏实工作。
闫小培简历
女,48岁,汉族,致公党党员,获英国南安普顿大学人文地理专业硕士学位,中山大学人文地理专业博士学位;1974.04~1977.01四川苍溪县下乡知青;1977.01~1978.09西南师范大学气象站气象员;1978.09~1982.07西南师范大学地理系学生;1982.07~1991.02西南师范大学教师(其间在英国南安普顿大学进修,获硕士学位);1991.02~1995.12中山大学地理系讲师,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地理系副教授;1995.12~2000.03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2000.03至今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主任、博士生导师,致公***委员、广东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