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督导组检查白蕉镇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
为深入推进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化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部署,2017年2月23日上午,市第三督导组由市城市执法局陈忠副局长带队,市公安消防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城市执法局等部门在斗门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大队曹荣副队长的陪同下督导检查白蕉镇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白蕉镇委委员、副镇长黄春亮陪同检查。
市督导组一行来到白蕉镇东湖村,实地抽查了8栋出租屋,重点检查出租屋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疏散楼梯并保持畅通;是否配置相应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烟感报警器,并保持完好有效;公共区域外窗上是否设置长宽尺寸小于1m×0.8m的紧急逃生口及配置逃生绳;每层是否配置2具以上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电动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充电及违规停放等情况。通过查阅台账和实地检查,市督导组对白蕉镇出租屋专项整治工作表示肯定。
检查结束后市督导组对白蕉镇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针对“出租屋”内居住人员多数为进城务工人员缺乏消防安全常识的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基本的火灾预防常识,学会一旦发生火灾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有效预防和减少出租屋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拟稿人:黄惠瑜
核稿人:田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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