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7年度应急物资需求的通知
市人民医院、市急救医疗中心、市中医院、市疾控中心、市东湖医院、市职防院、市健教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2007〕56号,附后)要求,为全面启动2007年度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贸工局)拟收集、初审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
根据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市一级卫生部门负责处置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储备规模大、价值高的物资及装备;区一级负责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主要储备常用的、基本的物资及装备。
请各单位结合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科学估算、合理填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需求,见附表1(可参照《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2007年1月主办卫生应急队伍装备与储备展览目录》、《广东省卫生应急基本装备目录(草案)》,附后)。局应急办汇总并报局领导审核后,报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中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健教所请同时填报《卫生系统应对流感、禽流感大流行物资储备情况表》,见附表2。局应急办将于近期到各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请各单位于5月24日下班前将以上需要填写的信息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卫生局应急办,并附电子版。
特此通知。
***:1.2007年需要采购、补充的应急物资信息表
2.卫生系统应对流感、禽流感大流行物资储备情况表
深圳市卫生局应急办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联系人:胡湘,电话/传真:25503933,电子邮箱:szswsjy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