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坪地街道长美岭工业区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龙岗区坪地街道长美岭工业区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现已经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综合技术会议审议并获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关于试行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现状龙岗大道以南,规划惠岭一路以北,规划丹坝一路以东,规划惠岭二路以西。拆除用地面积155331.1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78436.8平方米,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0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8500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8350平方米),商业102500平方米,办公126370平方米,商务公寓44000平方米,酒店40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213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1.改造现场
地址: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长美岭工业区龙岗大道26号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2年12月14日起至2013年1月12日止。
四、意见反馈:
1.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1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城市更新科 卢工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1610室
联系电话:0755-28906021 传真:0755-28918266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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