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深圳华科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深规土龙闲置认定[2015]第016号
深圳华科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02年10月21日取得位于坂田街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为深地合字(2002)5068号、宗地号为G03307-21、土地面积28784.2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03年10月20日。
上述宗地存在第(一)类情形[(一)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二)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有关政策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自身原因,应按照闲置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联系人: 廖工、刘工
联系电话:28918909、28918986
特此告知。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