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区统计局、各新区统计机构,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及驻深单位:
为真实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我局在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地方统计调查报表(已经省统计局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有效。
***:1.关于印发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粤统字〔2016〕49号)
2.深圳市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修订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统计局
2016年12月12日
***1
关于印发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
粤统字〔2016〕49号
各市、县、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国统字〔2016〕125号)的要求,省统计局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统计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制度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内容。要加强对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统计调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广东省统计局
2016年9月28日
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
总体说明
一、国家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统计年报表的有效期至2017年6月,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的有效期至2018年1月。
二、各制度报表时间原则不变,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文未提及修订内容的各项报表制度继续执行,所列文号改为“国统字〔2016〕125号”。
四、从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开始,执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和2016年统计年报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中执行《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2016)》。
修订重点和要求
一、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三新”统计工作的***批示精神,及时总结“三新”统计工作的成熟经验和好的做法,制定“三新”统计分类标准,开展“三新”统计核算,推进“三新”统计常规化,为研究建立新经济统计制度打下基础。
二、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改进数据采集方式,精简统计调查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落实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服务业和投资统计改革,改进就业失业、住户、人口变动、能源和资源环境统计。
四、落实国家常规统计调查,同时做好小微企业非金融资产投资、四众、规模以下企业创新、城市商业综合体、新服务等专项统计调查,加快大数据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监测,研究建立“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实施情况统计监测。
修订内容
一、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以下所列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内容不另行在专业制度修订中说明。
(一)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201-1表)。
1.取消“204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级别、注册号”。
2.“208营业状态”下增加选项“6当年注销、7当年吊销、8注册未经营”。
3.“210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下设选项调整为“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9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4.“211机构类型”下增加选项“55农民专业合作社”。
5.“E01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和“S01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合并为“ES1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
(二)财务状况。
1.工业“财务状况”(B203表),取消“101年初存货”。
2.建筑业“财务状况”(C103表),“四、人工成本”改为“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并在该项下增加“402应交增值税”。
3.建筑业“财务状况”(C203表),增加“四、应交增值税”,指标代码402。
4.批发和零售业“财务状况”(E203表),统计范围扩大为辖区内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增加“202应收账款”、“320资产减值损失”、“32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18利息收入”。
5.住宿和餐饮业“财务状况”(S203表),统计范围扩大为辖区内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增加“202应收账款”、“320资产减值损失”、“32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18利息收入”。
6.房地产开发经营“财务状况”(X103表),“四、人工成本”改为“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并在该项下增加“402应交增值税”。
7.服务业“财务状况”(F103表),增加“215应付账款”;增加“210累计折旧”;“本年折旧”改为“其中:本年折旧”,作为“累计折旧”其中项。
(三)生产经营情况。
1.工业。调整《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目录》、《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工业部分)》和《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目录》。
2.建筑业。“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4-3表),“四、人工成本”改为“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并在该项下增加“402应交增值税”;“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取消“17其中:实行投标承包面积”、“27其中:一级建造师”、“29其中:持证上岗人员”。
3.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项目基本情况”和“项目规划情况”栏的指标企业免填;“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X204-2表),取消“301本年实际到位资金合计”、“308外商直接投资”、“316自有资金”、“326股东投入资金”、“327借入资金”、“407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08契税”和表下“分机号”,“303本年实际到位资金小计”改为“303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四)投资。
1.“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06-1表),取消“09企业技术改造项目”、“301本年实际到位资金合计”、“308外商直接投资”、“316自有资金”、“326股东投入资金”、“327借入资金”;“05项目行业类别”改为“05项目行业编码”;“303本年实际到位资金小计”改为“303本年实际到位资金”;增加“09项目类别”,下设选项“1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棚户区改造项目3涉农项目”;增加“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
2.“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206-2表),增加“累计折旧”;“其他固定资产”下增加“其中:购置房屋、构筑物”。
(五)科技活动。
1.拓展企业研发统计范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础上,增加特级、一级、二级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
2.“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更名为“企业研发项目情况”。
3.“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更名为“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见附表1。
(六)信息化和电子商务情况。
1.取消“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110表)。
2.“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209表)和“规模以下法人单位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情况调查表”(X511表),“201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业的金额”改为“平台交易额”。
(七)主要行业生产经营景气问卷。
将主要行业生产经营景气问卷(XI501表)纳入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表号分别为B210、C210、E210、S210、X210、F210。见附表2—附表7。
二、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MLK101-2表),“12营业状态”下增加选项“6当年注销、7当年吊销、8注册未经营”;“2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下设选项调整为“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9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14机构类型”下增加选项“55农民专业合作社”;“32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经营形式”和“34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合并为“32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经营形式”;取消表下“审表人”和“审表日期”。
三、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一)“农作物及水果生产情况”(A102表),增加补充资料:“饲料用青贮玉米面积”。
(二)“渔业生产情况”(A106表),取消“(一)海水产品”下的“(1)优质鱼”、“8)其他”、“(2)其他鱼类”;取消“(二)淡水产品”下的“(1)优质鱼”、“11)其他”、“(2)其他鱼类”。
(三)“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表”(A108表),取消“(一)海水产品”下的“(1)优质鱼”、“8)其他”、“(2)其他鱼类”;取消“(二)淡水产品”下的“(1)优质鱼”、“11)其他”、“(2)其他鱼类”。
(四)“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季节报”(A113表),“一、农业”下的“其中”项中增加“中草药材”。
(五)“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季度计算表”(M404表),“一、农业”下的“其中”项中增加“中草药材”;修改“二、林业”、“三、牧业”下部分指标的计量单位。
四、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取消“地区工业增加值及其增长速度”(B401表)。
五、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
(一)“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401表),取消“19其中:实行投标承包面积”、“29其中:一级建造师”、“31其中:持证上岗人员”。
(二)“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402表),增加“五、应交增值税”,指标代码402。
六、运输邮电软件业统计报表制度
(一)“主要港口分货类吞吐量及库存量”(D406表)表名改为“规模以上港口分货类吞吐量及库存量”。
(二)“公路、水路营业性客货运输完成情况”(D407表),增加“二、企业”部分,其下增加“货运量”、“货物周转量”、“主营业务收入”、“原因分析和建议”。
七、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
“重点网上交易平台交易情况”(E231表),在“E201平台交易额”下增加“E212通过移动端实现的交易额”。
八、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规模以下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P306表),填报目录中取消“焦炭”。
九、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
新建《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满足测算各地级市绿色发展指数和对各地级市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年度监测评价的需要。具体见制度。
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一)增加“投资项目申请表”,表号H202。见附表8。
(二)“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完成情况”(H401表),取消“本年实际到位资金合计”、“外商直接投资”、“自有资金”、“股东投入资金”、“借入资金”;“本年实际到位资金小计”改为“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三)取消“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信息情况”(H403表)。
(四)取消“国防、人防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H408表)。
(五)精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情况”(H108表)能力目录。
十一、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
(一)“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表”(R101表),增加生育意愿情况调查指标。见附表9。
(二)“死亡人口调查表”(R102表),取消“民族”、“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
(三)“村、居委会(社区)基本情况表”(R103表),取消“是否有新建住宅楼入住率不满50%”、“是否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最近学校距离”、“最近医院距离”;增加“目前怀孕人数”、“是否有集体户集中居住区域”。
十二、社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取消《社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其中,由省级统计局报送的“社会发展与妇女儿童基本情况”(K311表)取消,其他报表已纳入《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十三、文化及相关产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精简指标。具体见《文化及相关产业综合统计制度》。
十四、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
新建《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年报。调查范围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级、一级、二级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具体见制度。
十五、城市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城市基本情况表”(G301-1),“三、人口与就业”中取消“年末户籍人口”下“其中:农业人口”;“四、综合经济”中取消“(四)保险”及其分组;“五、规模以上工业”中取消“(四)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六、交通运输、通讯和能源”中取消“铁路旅客运量”、“铁路货物运量”、“第一产业能源消费量”、“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居民生活用能”;“七、贸易、外经与旅游”中取消“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财务”及其中项;“八、固定资产投资”中取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三)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其分组;“九、教育、科技、文化与卫生”中取消“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十六、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一)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G301-2表),报送日期由“2016年5月25日18∶00时前网上直报”改为“2017年7月25日18∶00时前网上直报”。
(二)“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G101表),2016年年报免报。
(三)“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G102表),2016年年报免报。
附表:1.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略)
2.生产经营景气状况(B210表)(略)
3.生产经营景气状况(C210表)(略)
4.生产经营景气状况(E210表)(略)
5.生产经营景气状况(S210表)(略)
6.生产经营景气状况(X210表)(略)
7.生产经营景气状况(F210表)(略)
8.投资项目申请表(略)
9.2016年全国人口变动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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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修订的主要内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继续执行)
(一)深圳市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
(二)深圳市政府绩效公众满意度调查
(三)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年报表
(四)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年报表
以上专业报表制度修订的表式及要求见相关专业的报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