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龙岗区大运新城地区法定图则111111121113地块调整情况的公示
深圳市红荷庭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大运新城地区]法定图则11-11、11-12及11-13地块的规划设计指标进行调整。该调整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委业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大运新城地区]法定图则11-11、11-12及11-13地块位于龙城街道大运新城地区,龙飞大道与龙岗大道交汇处以西。11-11、11-12及11-13地块用地性质均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11-11地块容积率为3.5;11-12地块容积率3.6,配套设施为12班幼儿园(独立占地43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垃圾收集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公共厕所;11-13地块容积率为3.4。
二、规划调整情况
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拟对[大运新城地区]法定图则11-11、11-12及11-13地块的规划设计指标调整如下:11-11地块总建筑面积不变,其中商业增加3317平方米,居住减少3660平方米,配套设施增加343平方米;11-12地块总建筑面积减少3665平方米,其中商业减少2660平方米,居住减少1005平方米,容积率由3.6调整为3.5;11-13地块总建筑面积增加2660平方米,其中商业减少1173平方米,住宅增加3660平方米,配套设施增加173平方米,容积率由3.4调整为3.5。本次调整后三个地块总建筑面积减少1005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总建筑面积减少1005平方米,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减少516平方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增加516平方米。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三)项目现场
地址:大运新城龙飞大道与龙岗大道交汇处
(四)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黄阁路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2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2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755-28918140 传真:28918213
特此公示。
***:大运新城11-11,11-12,11-13法定图则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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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新城11-11,11-12,11-13法定图则修改103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