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镇依法拆除12宗违法建筑物
8月28日,中新镇政府对12宗违法建筑物依法实施拆除,拆除建筑面积4612.55平方米。副区长郑恒率区城管局检查组到拆违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增城区副区长郑恒(左二)到拆违现场进行指导
经查证,12宗违法建筑物是在明显不具备办理用地、规划、施工等报建手续的情况下,建起的在建地基或楼房,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破坏了农村社会公平,造成了恶劣影响。拆除以上违法建筑物前,镇执法部门已对违建当事人发出相关执法文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自行拆除。在违建当事人经多次劝告、仍不履行整改措施且继续顶风抢建情况下,中新镇依法组织对以上12宗违法建筑物实施统一拆除。
接下来,中新镇将根据广州市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整治拆除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坚决落实拆除违法建设“攻坚战”专项行动,继续营造高压严打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按照“发现一宗,拆除一宗”原则,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重拳整治,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秩序和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