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一、评估对象
(一)南山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原定点服务机构;
(二)新申请成为南山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
二、评估时间
2018年8月(具体安排见***1)。
三、评估内容
(一)对服务机构的评估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1、服务***评估;2、工作人员;3、宗旨理念;4、服务管理制度;5、硬件设施(实地评估)(详见***3)。
(二)原定点服务机构还须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包含本机构发展概况、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人员人数、接受服务的受助人人数、消费券结算数量、服务创新性、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信息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年度总结。
四、评估主体及评估方式
(一)评估专家组通过实地走访、资料查看、服务机构汇报演示等方式,对各服务机构进行综合打分,该评分为各服务机构最终得分。
(二)为更全面的了解原定点服务机构总体情况,同步开展以下三项工作,并将收集到的信息纳入总报告:
1、邀请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听取服务机构汇报演示,并对在辖区内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进行逐一打分;
2、邀请社区党委,对在辖区内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进行评分,了解各社区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或建议;
3、查阅服务对象回访记录,了解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服务***评估及服务对象投诉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评估期间,评估成员须秉承认真、及时、实事求是的态度,科学考核,做到专业、公正、严谨、有效;评估机构和评估组有权要求参评机构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参加居家养老服务评估的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二)请各参评机构按照评估内容要求于8月9日前通过邮件报送电子版佐证材料,并安排专人配合做好8月14日的实地评估工作。
(三)请各参评机构于 8月16日准时参加汇报演示,汇报演示ppt请提前一天发至评估机构邮箱。
特此通知。
南山区民政局
2018年8月6日
(联系人:闵仲雅,联系电话:86077890
联系人:刘辉,电话:182****5972,2666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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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山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评估时间安排表
***2:南山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实地评估安排表
***3:南山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
***4:南山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评分表 街道
***5:南山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评分表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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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山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实地评估安排表.docx
***3:南山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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