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行使谁负责龙岗权责清单将出台
3月3日,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龙岗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工作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龙岗区将实施职权职责清单化,全面清理行政职权职责。今后,各部门“谁行使(职责)、谁负责”,做到“权责法定、权责一致”,全面审查本单位权责名称是否规范、依据是否准确、类别划分是否恰当、行使主体是否明确等。同时,对本单位行使职权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逐条进行查阅,检查有无遗漏,确保权责有据、权责清晰、合法有效。
关键词:“权责一致” 全面厘清政府权责关系
今年初,龙岗区委出台了《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龙岗区2014年改革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其中明确区级重点改革事项包括“精简优化行政审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工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龙岗区在学习借鉴各地做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几经易稿最终确定《方案》。
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龙岗区按照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执法最严、行政过程最透明、行政服务最优”的运行机制要求,结合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将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职权职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流程再造,制订“权责一致”的“权责清单”,以此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责任边界,促进政府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方案》明确要求,区各部门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条件和办事流程,做到凡是其他区不作为审批事项的事项,一律取消;凡是其他区相同审批事项不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律不要求提交;凡是一般性的审批事项,原则上“即来即办”,事项比较复杂的,审批时限不得高于其他区中最短的审批时限等,对精简压缩优化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区各部门通过制作职权职责目录、职权职责信息表、运行流程图等形式,结合区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公示、固化、展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
目前,龙岗区各部门已在5日前完成“权责清单”的初步梳理优化工作。从3月5日至5月15日,开展征求意见、审核优化、评议反馈、修订完善等工作。
关键词:9个“化” 实现目标的支撑举措
龙岗区将以“职权职责清单化、审批项目最少化、流程再造最优化、审批条件透明化、审批职能集中化、服务功能智慧化、处罚标准定额化、权责运行透明化、权责监督制度化”等9个“化”,作为实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工作目标的支撑举措。
《方案》提到,各部门要在全面清理职权职责,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等工作基础上,编制形成“权责清单”。其中,职权职责分为行政审批类,指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类,指除行政许可以外,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办事服务的事项,包括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和各类社会服务事务;执法监管类,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监督管理等;其他类为不属于上述3类的4类职权职责。
据悉,“权责清单”包括职权职责目录、职权职责信息表、运行流程图。“权责清单”公布后,各部门将严格按照清单的权责事项和流程规范运作。
关键词:“一把手”负总责 将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方案》还明确要求,区各部门建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工作机制,制订各单位详细的实施计划,倒排时间,严格按照本方案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落实;将各部门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中。
《方案》提出,对于不按时、不按要求完成改革工作任务,影响全区改革工作进度、成效的,由区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关键词:“评议反馈” 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征求意见
《方案》还提出,在清理职权职责的同时,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等工作要求,同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再造流程、规范行政权力等工作。开展清理工作过程中,要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征求意见。同时,龙岗区将建立多方参与机制,全面评议改革成果。
《方案》提到,优化完善阶段中的“评议反馈”是制订权责清单的关键环节。
为此,《方案》中设置了多方参与的评议格局,努力实现评议结果的全面客观。其中包括:由区政务办、编办、法制办、廉洁办分别对各部门报送的权责事项进行逐项审核,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管理服务对象代表进行相关事项评议,引进专家学者、第三方机构对编制权责清单等工作进行评议,确保评议结果的中立、客观,全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