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统计办,各科(室)、中心:
为激励统计分析人员开展经普课题相关研究与实践,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统计分析水平,更好地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经研究决定,针对全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三经普”)课题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龙岗区各级统计部门和三经普相关单位撰写的经普相关课题。
二、评选标准
(一)课题紧密结合三经普数据,配合当前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具有一定参考意义的,社会效果好的分析报告。
(二)资料客观真实,分析深入透彻,观点鲜明、正确。分析方法科学,能体现统计的特点。
(三)主题突出,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文字简洁。
三、评选方法
(一)成立评选小组。组长由区统计局李跃飞局长担任;副组长为骆正思副局长、李日贤副局长;各科(室)中心、街道统计办负责人为评选小组成员。评选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综合科,负责评选的具体工作。
(二)评选小组办公室将各单位提交的经普课题送评选小组成员阅评,然后组织全体成员对课题进行评选,分别评选出各等次奖项,并将最终评选结果进行通报。
(三)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其中:
1、行文质量60分。主要包括:选题鲜明,观点正确,符合形势;标题“醒目”、确切、简洁,揭示主要内容和思想;正文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观点与数据相符,材料与事实相符;结构严谨,行文流畅,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2、参考价值25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当前社会经济热点、焦点、难点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3、分析方法15分。采用取横向、纵向比较,行业间联动分析等多种分析方法的,并采用图、表并用等方法。
四、奖项设置
根据评分高低选出课题奖项: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优秀奖10篇。
五、评选时间及安排
第一阶段:2016年10月28日—11月4日,评审课题
请各科(室)中心、街道统计办负责人在“龙岗区统计工作群”参评课题,按评分标准打分,并将评选结果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lgtjjzhk@longgang.gov.cn,同时将纸质评分表(***)签字盖章,送到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708室。
第二阶段:2016年11月18日前,通报评选结果
评选小组办公室汇总总得分,评出获奖名次,并将最终评选结果进行通报。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2016年10月27日
(联系人:黄耿博 ,电话:89912192)
***:深龙统通[2016]47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评选活动的通知.
***
***:深龙统通[2016]47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