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环保和水务局申请的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临时用地位于松岗街道,核定用地面积8955.05平方米,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13号)相关规定,该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属于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的项目。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4日)。
在公示时间内,如对该项目用地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自公示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本公告,市民可登陆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张艳丽 电话:27802225 传真:27809686
***:用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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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位置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