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珠海市妇幼保健产科等14家窗口之星先进集体和刁树林等8个窗口之星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遵医五院,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树立“窗口之星”活动的通知》(粤卫办函〔2007〕336号文)和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展树立“窗口之星”活动的通知》(珠卫办〔2007〕30号文),经各单位推荐上报和市卫生工委、卫生局研究审核,决定对市妇幼保健院产科等14个“窗口之星”先进集体和市人民医院刁树林等8名“窗口之星”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和卫生工作者要认真开展向“窗口之星”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活动,掀起学习先进、追赶先进的热潮,以“窗口之星”为榜样,继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卫生行业作风;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卫生工作上新台阶,争当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排头兵,为构建和谐珠海作出积极的贡献!
***:珠海市卫生系统2007年度 “窗口之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