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宝龙050101地块项目拟使用龙岗区宝龙街道林地的公示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用于宝龙05-01-01地块项目建设。
二、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宝龙街道南约社区Ⅰ林班7-7、7-9小班内林地、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Ⅲ林班7-9小班内林地。地籍小班号为:4403***********100707、4403***********100709、4403***********300709。
三、使用林地面积:林地面积共1.0845公顷,按森林类别划分,一般商品林林地0.6798公顷、省级公益林林地0.4047公顷。
四、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28903614,邮箱lgbgs@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宝龙05-01-01地块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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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05-01-01地块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