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沈元排涝泵站水闸重建工程施工补充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沈元排涝泵站水闸重建工程施工(项目编号:JG2020-0599)已于2020年2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由于供电部门对配电工程施工资质要求严格,为避免施工单位中标后因不符合供电部门资质要求导致无法进行配电工程施工,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部分工程量以及招标控制价等内容作如下修改与补充,配电部分由招标单位另行发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原发布的文件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修改
1.招标公告第2.3“最高投标限价”,现修改如下:
原文:最高投标限价:16167113.22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现文:最高投标限价:15***2039.4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二、招标文件修改
1.原招标文件P15第一章第2.3“最高投标限价”,现修改如下:
原文:最高投标限价:16167113.22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现文:最高投标限价:15***2039.4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原招标文件P25第二章第3.2.3“最高投标限价”,现修改如下:
原文: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6167113.22元人民币元。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 318720.02 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0元,暂列金额为 0 元。其他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现文: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5***2039.4元人民币元。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为 316057.35 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0元,暂列金额为 0 元。其他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原招标文件P26第二章第3.2.4“成本警示价”,现修改如下:
原文:成本警示价为14550401.90元。(招标控制价的 90 %设置为成本警示价)
现文:成本警示价为14077835.46元。(招标控制价的 90 %设置为成本警示价)
4.原招标文件P170第十章“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现修改如下:
原文:原招标文件P170第十章“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
三、招标控制价(excel)、工程量清单(excel)、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电子招标文件详见本补充公告***。
四、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项目原定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与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首页 > 建设工程> 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