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关于开展基层社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图片巡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纪委从近年来查处的基层案件中筛选了22起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暴露出来的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以生动直观的警示图片,教育基层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从中吸取教训,以防重蹈覆辙。根据市纪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基层社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图片巡展的通知》,拟于4月18日至5月9日在我区巡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开幕式
(一)时间: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
(二)地点:工青妇大楼一楼大堂;
(三)参加人员:
1.区领导:景海同志;
2.区纪委:华强、大鹏同志;
3.沙头角街道办、海山街道办、盐田街道办、梅沙街道办领导班子成员,监察室主任;
4.沙头角街道办、海山街道办各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集体股份公司负责人。
(四)议程:
主持:区纪委副书记杜华强同志
1.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梁景海同志宣布巡展开幕并讲话;
2.参会人员集体参观展览。
二、巡展安排
(一)4月18日至4月24日在工青妇大楼一楼大堂展出7天。
(二)4月25日至5月1日在盐田街道办展出7天(其中,4月25日由盐田街道参照18日开幕式举办集中开展仪式)。
(三)5月2日至5月9日在梅沙街道办展出7天(其中,5月3日由梅沙街道参照18日开幕式举办集中开展仪式)。
三、活动要求
(一)各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参观,接受教育。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参观,带头撰写观后感。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撰写观后感,及时以信息、活动照片、视频的形式报送活动相关情况。
(二)本次巡展由各街道纪工委书记负责,监察室主任作为本单位联络人,在巡展过程中,加强展板设施管理,加强展板看管,严禁损坏展板。展板运输、装卸等工作由市纪委统一安排,各街道指点地点按照,做好衔接工作,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三)请海山街道办做好18日开幕式活动相关布置。
(四)请区委宣传部组织宣传报道;请区档案馆、区政府在线派员摄影留存。
请各单位于4月13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区纪委。(传真:25227629)
区纪委(监察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