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赤湾地区法定图则0401地块规划的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拟建设深圳海事局南山海事处业务用房,申请用地涉及【赤湾地区】法定图则04-01地块用地规划功能的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申请用地位于【赤湾地区】法定图则04-01地块内,用地面积为2375.45平方米,现状为堆场,图则规划为港口用地(现状保留),现拟将该2375.45平方米的用地调整为规划的行政办公用地,法定图则相关规划指标的调整详见附图。
二、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有关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自2012年8月18日至2012年9月1日,公示时间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进行报批。
网站: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http://zse.szpl.gov.cn)
地点:1.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附图:【赤湾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示意图
(联系人:曹工,联系电话:26978459,传真:26978217)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第二直属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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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湾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