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各勘察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和《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陈锦颖,联系电话:83785095。
***: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13〕86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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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pdf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