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预决算审查监督办法
12月1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办法(草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办法(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邓桂洪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献荣、蓝小波、刘红瑛出席会议,副区长胡细银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随后,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所作的《关于药品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派出所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近年来,宝安区未发生一起等级以上药品安全事故。宝安区2014年药品安全状况绩效总得分为99.8分,在全市排名第一。宝安区药品安全抽样合格率实现逐年提高,显示宝安区药品安全状况逐年稳中趋好。同时,全区刑事治安警情量逐年下降,重大恶性案件明显减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
会议还表决通过《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办法》《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办法》。
邓桂洪表示,区人大常委会的前期调研工作很扎实,提出的解决建议也具有针对性。希望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办法,切实管理好钱袋子,用好纳税人的钱。同时,将落实全口径制度作为明年财经监督的重中之重,提高审查质量,推动人大计划预算监督工作向前迈进。(来源:宝安日报)